关于 @bitgetglobal 做市商被发律师函这件事,有几个点需要和有脑子、懂社会运行规则的兄弟讨论,纯黑子和卫道士可以拉黑我。
1⃣ 做市商不值得被同情
他们发的公告声称自己获利4300万美金(折合人民币3个亿),只是大多数还没来得及提走,就算提走1/10吧,也就是几千万。
然后现在Bitget让他们把这几千万还回来,他们说不,我不还,我凭实力抢来的为啥要还?然后发小作文说Bitget真黑啊,这是个黑赌场,大家来抵制。
好,到这里,大家有啥意义帮他们声讨BG?他们是想不还,又不会分给你我。反而BG明确,要回来直接分给所有用户。
2⃣ 利用漏洞赚的钱属于 “不当得利”
如同我举的运钞车案例,一辆运钞车翻车,围观群众把钞票捡走了,谁会认为捡走的钱不用还?国家不用追究?所以,当天做市商撸走的钱属于“不当得利”没的说,这个洗不掉。BG找他要回来,不过分。甚至我觉得是天经地义。
3⃣ BG不认栽是否属于不大度?没格局?
说这个话的人和那些质疑明星少捐钱的几乎一样一样的。比如周杰伦之前捐款100W,被人质疑太少了。个别人觉得你这么有钱为啥不多捐点。
真的就很离谱,捐款是权利不是义务。同理,BG对于不当得利有权利选择追索和不追索。他不追索,固然可以扣一个大方的帽子,但追索也是理所当然。
有人列举2005年,日本的东京交易所因为漏洞导致散户赚了20亿日元未被追责。但是,他也应该知道,中外的法律都允许交易所在异常情况回滚。从这个角度看,凡是觉得交易所理所应当要认栽的人,本质都是不清醒的人。
我想起了一句话,郭德纲说的:我挺厌恶有一种人,不明白任何情况,就劝你一定要大度的人。这种人你要离他远一点,因为雷劈他的时候会连累到你!”
4⃣ BG凭什么认定当时是异常和漏洞
我觉得问出这个问题都很离谱,如果不是异常,你能分分钟滚NM几千万美金出来?还需要BG出示证据证明当时异常。是个人都看得出来异常好么?
如果你们非要较真,我可以给你们上一课,在民法典151条规定,如果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的。什么叫显失公平?
法律定义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示公平。平时5块钱一碗的泡面,趁着你饿非要1000块钱卖给你,这就是显失公平,事后是可以要回来的。
平时你100U开个合约,你给我反复撸几次撸几千U,几万U试试?
5⃣ BG 作为平台为啥下场做市
我也觉得很离谱了,最初说BG自己在做市。结果昨天几个接到律师函的跳出来说自己不是撸子自己是正规做市商。好,现在行了吧,有做市商了。
然后又有人说,既然BG是提供场子的人,为啥做市商和散户闹了矛盾,BG要站出来回滚数据和追回款项?按照这个逻辑,要啥国家部门?要啥执法部门?你们当事人自己就解决了呗?
真的不想辩驳了。太离谱了。
6⃣ BG的负责人为什么不站出来,只让谢家印发声。
首先,危机公关的逻辑就应该这样,直接最大的脑袋出来发声了,一点余地都没。其次,发这条推文的哥老关已经定义,BG遇到这么大的事情,都只让谢家印顶着。
这句话是有陷阱的,已经先天定义这么大的事情。
这件事说实话,说大也大,说小也小。说大,毕竟BG这么大体量,话题度覆盖面很广。说小,BG这次并没有让谁损失,除了定义的那8个大撸子。我一直说,基本面是稳的。又没出现大规模提币的问题,被炒作得好像要垮了一样。
而且,发这些话的人也是交易所老板,可能是在离间、可能是在干嘛,屁股决定脑袋。看一个人发言还是要看他的立场是什么,而不是看文字本身的内容。
7⃣ 我就是力挺BG的做法
什么时候,大家觉得WEB3就是暗黑森林,适用丛林法则,能通过任何手段获利都无可厚非?这很离谱,这都啥年代了?
BG敢站出来开先河追索,我觉得是值得赞扬的。
这个世界什么时候变成别人抢我东西,我去索要还不对了?真BG的人真的需要问问自己,你真的愿意自己的行业一直处于混沌之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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