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大动作的落地,昨晚SEC发布了名为《联邦证券法对某些类型加密资产和涉及加密资产某些交易的适用性》最终解释性指引。这是SEC联合CFTC针对加密资产监管提供长期框架的明确指导,结束了过去多年“通过执法来监管”的模式,我们所期待的加密行业监管情绪度更进一步了。
指引的核心要点
1、加密资产分类,首次给出清晰的五类划分:
1)Digital Commodities数字商品
明确提出BTC、ETH、SOL、XRP、ADA、DOGE、SHIB、AVAX、LINK 等加密资产是数字商品不属于证券,价值主要来自功能性网络运行、供需。
2)Digital Collectibles数字收藏品
如NFT艺术品、meme币、CryptoPunks等不属于证券,主要具有艺术/社交/收藏价值。
3)Digital Tools数字工具
如ENS域名、实用凭证、门票等 — 不属于证券,提供实际功能。
4)Stablecoins稳定币:
符合GENIUS Act定义的“payment stablecoin”由许可发行人发行的稳定币也不属于证券;
5)Digital Securities数字证券/代币化证券代币化股票、债券等依然属于证券
2. 非证券加密资产何时变成/不再是投资合同(Howey Test应用)
1)当发行人通过承诺“essential managerial efforts”(开发功能、里程碑、使用资金等)诱导投资者合理预期利润时,非证券资产可被视为投资合同(即证券)。
2)一旦发行人履行完毕承诺,投资合同关系终止,该资产不再受证券法约束。
这是重大转变,过去SEC常认为“永远是证券”,相当于说刚开始ico或者私募时候被视为证券,但是如果代币解锁完,社区化程度高,时候也就不被视为证券了。
3. 几类常见链上活动被明确为非证券(在满足条件时):
1)PoW挖矿,包括矿池属于非证券;
2)协议质押PoS staking(包括自 staking、托管staking、流动性质押/liquid staking)非证券,只要是按协议规则运行、非保证收益、非出借资产。
3)Staking Receipt Tokens流动性质押凭证,如stETH如果1:1对应底层非证券资产,且按协议自动反映奖励,也属于非证券。
4)Wrapping / Wrapped Tokens跨链包装,如果是1:1可赎回、无收益承诺、无资金池化 也属于非证券。
5)Airdrops空投:如果无对价(没花钱、没提供服务/商品)的情况下 — 不满足Howey的“investment of money”要件,也非证券。
做为解释性规则,这份指引立即生效。
可以说是加密监管的起重大,为大饼、以太、主流Layer1、主流staking、主流NFT、主流空投等提供了相对清晰的“非证券”地位,同时保留了对欺诈性发行和持续承诺型项目的监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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